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是在院党委和市卫生局、市医管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主题,结合医院实际,开展工作。
一、责任和要求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纪检监察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院行风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医务处、护理部、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日常工作由医务处、纪监办共同负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坚持把加强医院业务管理工作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把纠风工作与规范和强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三)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一岗双责”制。
(四)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教育,弘扬正气,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一)广泛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发挥榜样的激励和鼓舞作用。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优良作风教育;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法制和纪律教育,认真宣传贯彻《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诚信的服务意识,努力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相结合,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使大家自觉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
(四)弘扬正气,利用橱窗、院报、网站宣传廉政典型。
三、加强价格管理,规范收费,增加收费透明度
(一)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和分解项目。
(二)不断完善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加强收费管理,纠正和防止乱收费行为。建立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制,完善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查询制度的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四、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各科(处)室不允许私自收取现金,不得私存私放资金,一切财务收支须统一由财务处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五、加强制度建设
(一)制定医院《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关于对处室(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纠风工作责任制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和医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全院职工认真执行、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定。
(二)完善相关考核制度和科室质量月报表制度。将医德医风和职工年度考核情况作为职称评定、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等。
六、加强行风的管理力度
(一)制定《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和奖惩条例;贯彻落实卫生部《2014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原卫生部提出的8项行业纪律,卫生局《关于专项治理收取回扣、“红包”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暂行规定》等。
(二)认真做好医院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三)严肃查处药品、医疗设备、试剂采购等购销中收受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每季度与社会监督员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
2015年12月修订